宜春市汉文化促进会

宜春市汉文化促进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60900MJD140292K

登记管理机关: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 业务主管单位: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法定代表人:  刘忠开 成立登记日期:  2019-08-19
注册资金:  30000.00 (单位:元/万元) 登记状态:  正常
社会组织类型:  社会团体 证书有效期:  2019-08-19 至 2024-08-20
住所:  袁州区温汤镇温泉路110号
业务范围:  汉文化研究;组建汉文化研究队伍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编辑、整理汉文化刊物、著作,评选优秀研究成果。

本信息由:【新青年编辑部© 】编辑发布 引用请注明出处: https://www.newyouth.org.cn/baodao/shehui/2020/11/08/archives/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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