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移民局:外国人特别工作许可证优先考虑14种工种

国际新闻网消息  菲律宾移民局发言人仙道描1月称,移民局的第JHM-2019-008号行动令将具体说明有哪一些职业获准签发特别工作许可证。

列表中的某些工作类别在申请特别工作许可证之前需要遵守特殊的文件要求。特别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

移局不向寻求从事蓝领工作的外国人发放特别工作许可证和临时工作许可证,例如建筑工作、清洁服务以及其他不需要特殊工作技能的工作。专业监管委员会监管的专业也不符合特别工作许可证/临时工作许可证的资格,除非经专业监管委员会的批准。

此命令构成移民局、劳工部、司法部和厘务局于5月1日签订的第01号实施细则和条例联合指南的一部分。该联合指南涵盖了向外国人发放的所有工作许可证的细则,其中包括特别工作许可证、临时工作许可证,以及外侨就业许可证。

外国人士要获取特别工作许可证,他们必须拥有一个税务识别号,以确保申请者将支付适当的税款。

据悉,JHM-2019-008号行动令也进一步定义了移民局在签发特别工作许可证的任务。由于持有特别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提供短期服务,外国工人与雇用他们在菲律宾工作的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主—雇员”关系。该命令也奠定了签发临时工作许可证的准则,这类工作许可证是移民局签发给工作签证和外侨就业许可证申请待审的外国公民。临时工作许可证也将要求申请者要有一个税务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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